第五卷 谁是狂欢最后的女人 第二十二章 死在上海滩无人收尸(2/3)

先保障自己的安全,才能在这里混下去。现在狼的老大雷龙想帮我们对付一个给我致命的敌,我必须帮他。”我说。

赵飞雪见我说得那么认真,关心道:“如此说来,这件事会很危险,对吧!”

“不管多么危险,我都要做,因为我这件事也许可以彻底救我自己,所以我才会……”我很严肃说。

赵飞雪道:“好,你去吧,注意安全。”

我当然会注意安全,为了我的妻儿。

我甚至没有跟任何打招呼,就租车去了宝山区,来到了宝山区强龙帮的总部。以前也曾经听狼说过,因此很快找到总部。强龙帮的总部设立在一个很偏僻的地段,那个地段,对于宝山区来讲,算不上繁华,却最混混出没最多的地方。

刚一下车,我的行踪便被强龙帮的混混知道,已经有向我走近。我不认识接洽我的混混,但对方却认识我。

“狂欢,你来了?”

这是一个穿着古惑仔装扮,戴着耳环,染着金发的年轻,穿着一条古里古怪的牛仔裤,一副吊儿郎当的流氓相。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认识我,我身上并没有显注特证。尽管对方的形象在我看来已经有些过时,但我并没有并没有半点厌恶感,或许是因为自己曾经也是一个混混吧!

我微微一笑道:“带我去见龙哥吧!”我很直接道。

“好。”这个年轻混混向前走去。我跟在他身后,走到直接一条很阴暗的胡同。胡同很阴森,一条通向另一条街,在另一条小街上,停着几台旧的车,许多怪里怪气的混混正在望着什么。

来到一幢稍显豪华的小楼处,这个混混停了下来,指着前方的小楼对我说:“我只能带你到这儿了,你进去吧!”

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总部,第一次来的我有些大跌眼镜。因为雷龙身穿阔绰的华衣,出于去必开名牌的轿车,来到他的住处,却见到一副狼籍相。一般来讲,混混的总部都不是很华丽,或许他们习惯将最脏的地方定为居住所吧!

守候在总部小楼前是几个穿着西装的混混目,我刚刚近身,这几个目就认出了我。在我咖啡厅开业的时候,这几个混混曾经与雷龙一起捧过场,虽只有一面之缘,但他们的印象我却很刻。

“你来了,快进去吧!”几个混混似乎异同声道。

“好。”我走了进去。

大厅里很明亮,里面装置的家具都很有档次,可是因为没有打理,看起来却很脏。将如此贵的东西摆在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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