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四章 恶搞(3/5)

她的亵渎对她的不尊重,谁对她不礼貌,我给谁急,当然也不是都急,比我官大的,就算了,官小的,看我不修理他。

想来想去,如果不是她,我肯定不喝那么多酒,不发那么大脾气。吴三桂冲冠一怒为红颜,原来我始终不理解吴三桂的做法,认为那是愚蠢的混帐行为,没想到几百年后,事到自己上,我终于理解吴三桂了。事没在你们身上你们是理解不了的。

见了美的男很难不冲动。这个“冲动”不是原始村落里的武力相向,而是毕恭毕敬,甜甜蜜蜜,极尽机智幽默讨好之能事。如果这个美想要个月亮,他马上会想方设法跟美国航空航天局联络。这个时候,让男承认自己软弱或者胆小,或者不够雄风,或者小孩民“欺负”了,还不如杀了他。

试想,我怎么可能在自己“心”的(这个词不大对,我一时也想不出合适的词了)面前,任由那些平民百姓肆意攻击而忍辱负重一言不发呢?

尤其值得强调的是,面对着那么多,奇耻大辱啊。我要是一言不发,岂不反过来说明了我理亏嘛,再者,我还怎么做官嘛!

我承认,我当时气晕了,加上喝多了大了,也不知道说些什么,现在想来想去那简直就是疯子的胡说八道嘛。我真错了,说错了话就要改,改正了就是好部,这是我们党的一贯原则,我坚决改坚决彻底改坚决改彻底。以后决不再说类似话再犯类似错误,万一再错了,我再坚决改。非圣贤,孰能无过,有过能改,善莫大焉。

其三我当时对小孩的身份判断失误。这是非常重要的原因。小孩虽然只有十一岁,但身材还算高挑,根本不象十一二岁的,我看怎么也有十八九岁的大姑娘,最起码也有十四五岁。十四五岁出来当服务员的姑娘还是很多的,我经常遇到的。再加上小孩是从包厢出来,并从我身边经过,好象还对我笑了一下。我哪里知道她是来消费的客,我还以为她是酒店的小服务员呢。为客带路,是服务员应该做的嘛。尤其是,我还没有找到男厕所的况下,小孩就匆匆忙忙离开,我觉得服务员太没有责任心了,送佛送到西,指厕指到位嘛,怎么也要等我进了厕所便便完了再走嘛。当时便便憋得难受,我一溜小跑,尽力克制,保持优雅去厕所,但是一时找不到厕所,眼见得那小姑娘要走,急之下我只是随手就拉了她一下,想让她给我指到位,大家知道男厕所与厕所很近的,万一走错了,那可是天大的事,尤其是象我这么大的官。结果她一挣扎卡在了脖子上,她要是不挣扎也没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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