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(2/4)

自然醒,我们先是逛了逛台怀镇的三条主要街道,清代城守厅驻军的营坊街、生产银器、铜器和铁木器的手工业作坊太平街,以及经营各色物品的商业杨林街,感觉平平无甚特色。午饭后,便悠悠闲闲地开车前往15公里外的清凉寺。

“哥,你说这顺治放着好好的皇上不当,跑这么大老远当和尚,真是像书上说的为了么?”

杨泓一路上读金庸已经走火魔,时不时跟我抡起一些韦小宝是不是男的偶像,如果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孩的话,我会挑哪一个等话题。我说你这不是生生地把哥往墙角上嘛。

她不依不饶非得要我正面回答,记得以前不知在哪里听得的一番妙论,我只好搬来信胡诌,“俗话说兄弟如手足,如衣裳,男不能光行走江湖,顶里面得穿个贴身大裤衩,双儿生乖巧,没什么小心眼、臭脾气,总把熨烫得妥贴舒服,正是一件柔软舒适,通风透气的棉质内裤。大裤衩还是身体最后的一道屏障,就算输到了最后,至少总还保留一条大裤衩的。你看双儿总在韦小宝被官府、江湖黑白两道追杀的最危难的时刻还是守护在他的身旁,有这样一条在家宠着男、出门罩着男的大裤衩,才叫方便放心啊。”

“大裤衩穿在最里面,却不介意还会在它之外再穿多少件衣服。双儿也一样,从来就只知道死心塌地地对韦小宝好,这一点,天下那个男会不喜呢?”

杨泓听罢禁不住扑哧笑出声来,“那你说沐剑屏和方怡又算什么衣裳呢?”

“男不能老光着膀子在外面混,所以上身至少得套件汗衫,民间把汗衫也称作背心,跟双儿有得一拼的就是沐剑屏,天真烂漫的她不计较汗臭,对男的胡作非为不以为忤,心甘愿地当了韦爵爷的‘小小老婆’,自然是可的小背心儿。至于方怡嘛,硬要比喻的话只能当成开裆裤,穿开裆裤的时候,还懵懂无知,摸打滚爬一路走来,终于慢慢长大成。韦小宝虽然从小就是个街小混混,是混在中长大的,但在遇到方怡之前,对还是懵懂无知。方怡机巧善变,几次利用小宝的痴信任,弄得差点丢了吃饭的家伙。正是从她那里,韦小宝开始知道说的是一套,做的是两套,想的是三套四套五套,套套不一。这几套下来,于是把自己炼成了不再吃亏上当,只会给别挖坑下套的子。”

看着杨泓一脸专注的神,我呵呵一乐,接着往下说,“背心外面该是衬衣,曾柔也就是韦小宝闲逛时顺手买的一件衬衣,式样颜色质地等都还不错。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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